在飲用水凈化處理時,所使用的粉狀活性炭粒徑要求小于0.1mm,處理設備也能使用原設備,因此,很多自來水廠都能使用。粉狀活性炭常用于去除季節(jié)性發(fā)生的霉味等異臭、異味,以及去除表面活性劑、水源區(qū)域所使用的農藥殘留物,還能作為化學物質流入水源中的事故應急處理。
下面來了解一下,粉狀活性炭在處理飲用水時技術要點有以下幾點:
粉狀活性炭直接加入需要處理的原水中,是為了提高粉狀活性炭與被處理物質的接觸時間,通過提高接觸效率,也能提高吸附效率,吸附后的粉狀活性炭,經過凝集沉淀、砂濾處理,與水中懸濁物質一起被除掉。
作為水道保持辦理的政策,粉狀活性炭的投加量有如下要求:
1、除異臭異味時,較佳投加量為5-25mg/L。
2、除三鹵甲烷的前驅物質時,較佳投加量為30-100mg/L。
3、除苯酚時,較佳投加量為10-100mg/L。
4、除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時,粉狀活性炭用量為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濃度的20倍左右。
上述數(shù)值都是大致規(guī)范。粉狀活性炭的用量受多種因素影響,在實際使用時,要根據(jù)實驗室試驗結果,確定合適的投加量。